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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资14%计提职工福利费怎么算
这个问题计提方式建议如下:应付福利费=工资总额×14%这个前提就是说你的工资总额多少,相应按比率提取的应付福利费也多少。说明白一点,你工资总额100万元,那么按比率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是14万元。
法律主观: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工资等。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计提额=14000*14%=1960,分录:借:管理费用196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1960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工资附加费计提比例
1、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2、福利费:一般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工会经费:一般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一般按照工资总额的5%计提。计算福利费:福利费=工资总额×14%。计算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
3、工资附加费指福利费(14%)、工会经费(2%)和职工教育费(5%)。计提的会计分录与应付工资的科目是一致的(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
4、工资附加包括: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三项,它们分别按当月工资总额的14%、2%、5%计提,分别用于职工福利、工会支出、职工教育培训的支出。
5、法律主观:工资附加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与工资有关的工资性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
1、法律分析: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5%(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2、据此计算,各单位统一按每人每月40元提取,以后根据工资水平提高的情况再作调整。
3、根据查询中国会计网显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地方各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5%提取,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按照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提取。
4、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2%(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
5、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从1987年1月起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全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的2%提取。据此计算,各单位统一按每人每月40元提取。
6、现在的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5%的比例提取,96年已由财政直接划到单位,主要用于:职工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零星物品的购置、慰问住院职工等。
如何计提职工福利费
1、法律主观: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工资等。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2、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4、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如果提取,按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录做。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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