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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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上年度工资本年度要计税吗

1、关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应于取得所得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您单位补发工资,应于补缴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

2、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但如果属于补发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解到所属月份代扣个税。

3、补发工资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将已发工资与补发的工资数进行平均,计算出每月的工资,之后将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总额(包括补发的工资)作为应税收入额,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税。

4、补发工资需要交个税。补发工资应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所以应该按工资薪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补发工资是指扣缴单位因劳动争议等特殊原因,经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

5、需要。规定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补发工资应怎样计算个税?

1、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将补发的工资与当月工资合并,然后减去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额,得出的数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采取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收入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

2、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穗拿悉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一般情况下,补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与当月计发的工资一起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单位一次补发几个月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1、  一次性补发数月的拖欠工资,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分月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但确实没有发放工资;发放时有分月的工资签收单。

2、补发工资是需要申报个税的 补发工资申报个税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可以将补发工资分摊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如果属于补发以前月份的工资,可按补发月份所属期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个税,不与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一般情况下,补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与当月计发的工资一起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5、一般来说,补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与当月计发的工资一起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经营收入适用于5级超额累进税率。

6、年终奖属于个税征收内容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到个税起征点补发工资扣税吗

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但如果属于补发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解到所属月份代扣个税。

补发工资需要交个税。补发工资应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所以应该按工资薪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补发工资是指扣缴单位因劳动争议等特殊原因,经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

不合理,那就要找税务局沟通,如果属于补发以前月份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解到所属月份代扣个税。

补发工资是指扣缴单位因劳动争议等特殊原因,经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若是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需更正之前税款所属期的申报。

工资单上的税前补发、税后补发是什么意思?

税前补发是指扣税以前的应补发工资税后补发是指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补发工资 补发的就是上个月应该给你发的结果没有发,到这个月就是补发了。

法律主观:税前一般是指没有扣除税额的金额,税后是指已经扣除了税额的金额。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达到纳税标准的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拿到手都是税后工资。

税前补发是指扣税以前的应补发工资;税后补发是指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补发工资。

法律分析:税前补发(工资),是指在本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列支的各项工资费用,在计算所得税前均列作扣除项目内。

法律分析:税前补发,是指在本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列支的各项工资费用,在计算所得税前均列作扣除项目内。简单讲就是扣除税之前应该补发的工资;税后补发则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要补发的工资。

补发上年工资如何扣税

1、规定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首先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按照发放日来计算的,不论是几月份的工资,需要统一在发放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数。

2、法律分析: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根据上述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

5、补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即,纳税人月初第一日至月末最后一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五千元后,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6、若是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需更正之前税款所属期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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