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238号(财税201238号文件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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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财税38号文件规定

1、分析详情38号文件改变了增值税必须凭借扣税凭证才能抵扣的规定,是为防范虚开发票,完善农产品抵扣制度进行重大改变的探索。

2、财税[2019]38号 主要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3、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财税2012年第38号文件中的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具体范围如下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农产品办法38号公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内容是什么

正面回答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对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

法律客观:《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我公司取得了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免税普通发票,能否扣除进项税?

可以。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2%)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只有从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环节取得的农产品免税发票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从批发、零售等环节取得的免税发票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仍然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免税发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但是有特殊情况。如下:购买的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的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

免税普通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只有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免税普通发票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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