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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更正申报?
1、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 小规模纳税人 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2、法律分析: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报送流程:首先选择刷脸或密钥证书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页面的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页面后,左侧向下拉,点击财务报表报送。进入财务报表报送页面后,在纳税期限页面选择按季或按月申报。
3、系统将会自动进行申报比对,比对无误后完成更正,系统自动计算应补、退税款。
4、申报表报送和税款缴纳 报表填写完成后,可按照正常申报流程通过【3申报表报送】功能进行报送。报送成功后,如果有新的应征信息产生,可通过【税款缴纳】菜单完成税款的缴纳。如果在报送申报表之前,发现原申报数据无误,可点击【撤销更正】按钮,撤销更正申报。
5、更正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网上电子税务局,插入税盘,输入密码进行登录。 若申报完成当天发现申报错误,且未扣款的,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进入后,直接点击提交申报,在此界面点击作废申报后,重新进行申报表填写及报送。
6、法律分析:若未清缴,可通过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再进行重新申报;若已清缴,纳税人可通过更正功能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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