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500万新标准(小规模对方要求13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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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500万

1、一般纳税人500万是指一年。一般纳税人500万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根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纳税人按照年销售额的不同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购进扣税法来计算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有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税率。

2、根据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公路运输业务不属于“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情形,如果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本数),不能选择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方法,必须按规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未申请的,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11%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包括: 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的,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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